主办单位:中华医学会
出版单位:河南省郑州市
期刊级别北大核心 CA JST CSCD WJCI
影响因子:0.98
国际标准刊号ISSN:2095-0160
国内统一刊号:11-5989/R
出版周期:月刊
创刊年份:1980
学科分类:眼科与耳鼻咽喉科
编辑团队:编辑部:中华实验眼科杂志编辑委员会
期刊宗旨和范围:关注国内外实验眼科学的发展动态与前沿,反映我国眼科学领域的重大进展,侧重眼科基础研究及临床应用,促进实验眼科学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发展。
栏目设置:主要栏目:标准与规范、专家述评、实验研究、病例报告、临床研究、临床经验、综述等
期刊简介:简介 《中华实验眼科杂志》(月刊)创刊于1980年,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华医学会主办的眼科专业学术期刊。主要栏目:标准与规范、专家述评、实验研究、病例报告、临床研究、临床经验、综述等。
投稿指南:作者投稿 作者投稿可登录http://zhsyykzz.yiigle.com或中华医学会网站的中华系列杂志远程稿件管理系统,投稿流程按照投稿指导逐步完成,并按照要求上传论文发表授权书、利益冲突声明表、基金资助复印件和作者贡献报告表等公文,并按要求上传稿件。 稿件的写作和投稿、稿件处理过程等请见《中华实验眼科杂志》稿约(请见http://zhsyykzz.yiigle.com网站首页作者中心)。 《中华实验眼科杂志》 遵循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COPE) 的编辑出版伦理原则,要求编辑出版的参与各方均遵守COPE和/或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CMJE)关于《学术研究实施与报告和医学期刊编辑与发表的推荐规范》(Conduct, Reporting, Editing, and Publication of Scholarly work in Medical Journals)(请见http://zhsyykzz.yiigle.com网站首页作者中心)。 《中华实验眼科杂志》 刊稿范围包括眼科和视觉科学领域临床研究、基础和实验研究及其临床转化,刊稿内容包括眼科基因研究、眼科表观遗传学、眼科干细胞研究、眼科药物学研究、眼科免疫相关疾病研究、人工智能技术在眼科的应用、眼科疾病分子生物机制及眼科疾病诊疗的最新进展。 《中华实验眼科杂志》栏目包括专家述评、 实验研究、临床研究、继续教育、综述、病例报告。作者的投稿稿件应简洁,涉及人体的研究或临床试验或患者影像学资料、人体标本的再使用应该有受试者或患者知情同意信息,并提供研究过程经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情况(提供批文号).原创性研究论文应符合相关栏目的分类范围,写作符合科技论文的规范.动物实验应该描述是否符合实验动物喂养和使用的相关条例和福利原则,并提供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情况。 《中华实验眼科杂志》 也欢迎关于眼科前沿研究领域有关概念、方法、技术等的评论、争鸣文章. 本刊对创新性强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选题采用优先发表方法,相关的文章须经编委会和同行评议专家推荐。 编辑政策与发表伦理 《中华实验眼科杂志》欢迎任何对原创性文章来稿,同时也会考虑对现有研究领域进行探讨其他类型的稿件。本刊强调作者的投稿应该是基于研究团队自己的研究过程成果并有作者团队亲自撰写,而剽窃则属于违背出版伦理道德的行为。 《中华实验眼科杂志》 强调所有作者、编辑和同行评议专家均应遵循发表透明性原则 同行评议政策 《中华实验眼科杂志》对所有投稿按照国际同行评议标准进行审稿: 每篇投稿至少有3位同行评议专家审稿. 主编或主任根据各位审稿人意见和杂志运行情况定稿 特定稿件由编委会帮助主编或主任定稿 编委委员应提供审稿意见、建议和指导意见 主任和副主编对审稿过程及流程进行管理,确保审稿期间稿件在各相关参与方之间 的高效流转,即作者、同行评议专家和编辑 . 确保不向作者和其他人员泄露审稿人身份,除非审稿者自愿与作者沟通。本刊采用匿名审稿方法 《中华实验眼科杂志》 的编辑严格执行 COPE 最佳核心实践,本刊按照COPE的推荐告知读者研究资助、作者、同行评议专家和编委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同行评议专家主要从原创性、可靠性和实用性方面对稿件进行评审,评议专家需提出详细的建设性意见,以为作者修改稿件或为定稿编辑进行终审提供参考依据。审稿过程中应考虑以下方面: 1 稿件符合《中华实验眼科杂志》 投稿范围么?稿件是否为原创? 稿件选题应该符合杂志宗旨,为目前研究热点并且能够吸引广大读者。审稿人应对稿件的创新性和重要性作出正确判断。 2 结果和结论证据链充足么? 审稿人应该关注稿件中资料是否完整,或稿件中的瑕疵或问题是否对结果或结论的可靠性产生较大影响 3 稿件中的统计学方法有问题么? 统计学评审人应评估稿件中所采用的统计学方法或分析方法是否合理或正确 4 保密性 评审人不得将稿件研究内容泄露给他人 5 稿件中描述满足伦理要求么? 涉及人体的研究或试验应提供医学研究伦理委员审批信息及批文号。涉及实验动物的实验研究应该提供符合实验动物福利原则的描述及相关文件或条例名称,必要时需提供动物实验伦理委员会审批信息及批文号. 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稿件不宜采用。 如果投稿的同行评议结果为退稿,作者有申诉的权利,作者通过信件的方式提供自己的不同学术观点,编辑部收到作者的申诉后与审稿人共同讨论并由编辑部将讨论意见反馈给作者。一般情况下审稿人不得与作者直接联系。 医学研究和发表伦理要求 原创研究的二次发表和可允许的重复发表 二次发表或重复发表即作者在未与编辑沟通或编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相同的研究资料在两个及以上的杂志发表的行为,相同的研究资料指文章书写语句、主要的研究数据、组织学或形态学图片、统计图、统计表等。作者未经允许在均有版权的两个或多个期刊二次发表或重复发表属于侵犯版权的行为。作者在向《中华实验眼科杂志》投稿时应申明稿件内容和主要研究结果未曾向其他期刊投稿或发表。会议论文、发表在周年或纪念特刊的档案文件、公司通讯等小范围交流的文章不属于二次发表或重复发表,这些文章是否采用由主编或主任作出决定。原作品投稿应该经版权归属者或单位允许。 关于研究实施过程中伦理问题 《中华实验眼科杂志》遵照COPE和ICMJE对编辑出版伦理的最佳实践和生物医学稿件撰写和投稿的指导原则,要求作者研究过程中和发表的稿件中明确所遵循的实验动物福利原则,涉及人体的试验或人体研究资料的再使用应由患者或其监护人知情同意,并由相关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作者署名资格 《中华实验眼科杂志》对投稿作者署名资格的审核参照ICMJE的原则,符合下列所有条件者可作为作者: 1 参与研究的选题、研究设计和研究数据的收集、分析和解释 2 对稿件的最终版本进行智力内容的修改. 3 对稿件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负责 4 对研究的透明性和支撑研究结果的证据的合理性承担责任 5 熟悉稿件内容和研究工作的所有环节并能够进行充分的解释和说明 利益冲突政策 《中华实验眼科杂志》关于稿件的利益冲突政策遵循 ICMJE 的推荐条例。编辑出版过程中利益冲突是经常存在的或不可避免的,可对生物医学期刊发表偏倚的减轻和学术诚信带来影响。学术出版利益冲突指作者、同行评议专家、编委会成员及编辑出版人员因为某种次要利益(如经济、学术声望或学术竞争、友情、亲情、地位等)而可能会对主要利益(如研究结果、论文撰写和发表)进行不恰当选择和评价的影响,进而会对读者造成误导或欺骗。 《中华实验眼科杂志》要求所有作者投稿前填写利益冲突声明表, 同行评议专家和编辑在审稿、编辑出版过程中也须声明避免上述利益冲突。关于利益冲突的处理原则参照ICMJE最新更新的《学术研究实施与报告和医学期刊编辑与发表的推荐规范》和 COPE的“Responsible research publication: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for authors”。 基金资助和致谢 作者投稿时应该提供基金资助项目、资助机构和批准文号,并提供项目批准公文复印件。作者投稿时应该列出在研究实施过程中和稿件准备过程中作出实质性贡献者并在文后致谢,致谢时应说明被致谢人在研究或文稿撰写过程中的作用。 利益冲突的管理 《中华实验眼科杂志》要求作者对所有的潜在利益冲突进行陈述。大多数利益冲突可按照下列方法处理: 1 作者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 投稿时作者须先填写利益冲突公开表格,表格中的项目有助于作者判断研究和撰文过程中作者、审稿人或者编辑存在的与个人有关的、商业的、学术的或经济有关的利益冲突,作者应该公开这些利益冲突,以使读者可对稿件的诚信和真实性作出正确判断。 利益冲突表格中也应该对可能存在的发表相关的利益冲突进行公开 2 审稿人相关利益冲突 编辑在邀请审稿人时应避免与审稿人有关的利益冲突。审稿人审稿时应公开利益冲突,如果审稿过程存在明显的利益冲突,审稿人也可以与编辑部联系申请拒审稿件,以免出现审稿偏倚。下列情况与利益冲突问题有关,应该注意规避: 审稿人过去3年中与所审稿件中作者之一做过共同作者 过去3年中与作者曾为同一单位或同一科室的同事 知道或曾指导作者的博士期间的工作,或审稿人的研究工作曾接受过作者的指导。 审稿人与作者有个人间的关系, 如为亲戚或朋友 与被评估的论文有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 与作者曾经在同一个合作项目中进行合作或曾经共同组织过一项活动者不认为存在利益冲突。 3 编委会成员利益冲突问题 编委成员的投稿应该按常规方式进行处理并按照流程进行审稿,指定的审稿人应避免利益冲突并应充分了解本刊的办刊情况。 4 编辑利益冲突问题 与作者有利益冲突的编辑应回避审稿工作,如与作者有竞争性研究方向等。编辑与作者未一起工作6个月以上即可对稿件进行编辑。 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 《中华实验眼科杂志》了解,作出学术不端的定论会给研究人员的研究生涯带来重大影响,因此对学术不端的定论持有严肃、认真和非常慎重的态度,编辑部在作出相关决定之前会进行充分的调查。 主编或主任应为第一联系人,应从涉及相关事件的各方进行调查,调查流程遵循COPE的核心实践流程。 如果《中华实验眼科杂志》证实了他人举报的作者剽窃行为, 主编或主任应与原作者或版权拥有者(可能是和文章发表的单位)进行沟通,然后再确定结果。 主编或主任遵循 COPE的流程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客观和公正处理, 不受任何一方的影响, 处理过程中主编和主任保持态度中立,行为公正。 作者应避免下列学术不端行为: 抄袭 对其他作者已发表的论文或关键段落逐字逐句抄袭并且没有志谢或标注参考文献 篡改 对他人发表的工作报告中段落或部分内容进行不合适改写并未对原文归属进行标注 任意重复使用他人已发表的研究结果或内容而没有告知原作者或标注原出处,如图表或段落内容等。作者如采用原作者的关键内容应获得原作者的授权。 自我剽窃 《中华实验眼科杂志》要求所有作者论文发表前签署版权声明表并声明其投稿中的研究工作未曾发表过,如果稿件中的部分前期研究工作曾经在其他公开发表物上发表应该告知并说明后续的研究工作与已发表的前期研究工作中的不同以及先前的研究中与此次研究工作中一致的部分,《中华实验眼科杂志》不接受作者对已发表的自我研究工作的抄袭和修改后再次发表。《中华实验眼科杂志》允许采用原研究证据支持新的研究结论,但作者应该采用引用的方法提供先前已发表的阶段性研究,以确保作者团队系列研究的完整性。 撤稿与更正 《中华实验眼科杂志》的撤稿与更正政策遵循COPE关于学术发表透明性和最佳核心实践原则。已发表文章中的小的错误将正式刊登更正消息,如作者单位变更、作者署名不当及文章中无意中的小失误等。已发表文章中如发现重大错误或学术不端问题将采取撤稿措施并发布撤稿通知。 下列问题将采取撤稿措施 已证实发表的稿件中研究方法、结果或结论不可靠或存在严重错误,如大的计算错误、实验方法错误、伪造或修改数据和图片。 剽窃内容 未经允许的重复发表 再次使用已发表文章中的资料而未经授权 有侵权行为或涉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缺乏伦理审批的研究报告 撤稿通知 撤稿通知应链接到所有的在线版本 在线显示的论文撤稿应有明显的可识别标记 撤稿通知的内容包括文题、作者姓名、发表的杂志名称、发表的年卷期和页码,撤稿主体及客观原因 撤稿通知应尽快发表在最近一期印刷版期刊上,以尽量减少被撤稿文章的不良影响 撤稿通知对所有读者免费可读 下列情况不属于撤稿理由 仅存在文章作者署名争议,而论文的研究工作是可靠的 虽然文章中有少的瑕疵,但文中的主要资料是可靠的 对文中问题的调查尚未完成、撤稿理由尚不充分时可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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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主办单位:中华医学会 编辑单位:中华实验眼科杂志编辑委员会 主 编:王丽娅 主 任:尹卫靖 国内刊号:11-5989/R 国际刊号:2095-0160 邮发代号:36-13 电 话:0371-87160872 传 真:0371-87160872 电子邮件:zhsyykzz@163.com 杂志网址:http://zhsyykzz.yiigle.com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纬五路7号 邮政编码:4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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